我国对健康产业的相关政策
发布者:admin    来源:赤峰健康管理行业促进会    发布时间:2017-10-07 12:32:12    点击率:11400

健康扶贫(医疗救助)的对象:

  1. 精准识别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3.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孤儿。

健康扶贫救助措施:

一、资助救助对象参加新农合,参合率必须提高到100%。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孤儿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给予资助;贫困人口中的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参合个人缴费部分,由卫生计生部门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全额资助。

二、提高医疗救助报销比例

通过新农合(包括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就医实际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由县(市、区)政府整合资金补助到90%,个人支付10%。

三、开辟就医“绿色通道”

1.为全市医疗救助对象办理《精准扶贫医疗救助证》,进行免费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建立健康档案。

2.医疗救助对象在市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凭《精准扶贫医疗救助证》免收挂号费。

3.医疗救助对象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凭《精准扶贫医疗救助证》、身份证和新农合卡,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患者出院只支付10%。

四、严格就医管理

1.严格就医程序。医疗救助对象不按转诊程序到精准扶贫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不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享受本方案中的救助政策。急诊病人必须在就诊后3日内向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报告备案。

2.严格医疗机构合理诊疗费用。医疗救助对象到县级精准扶贫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可报销部分不得超过10%;医疗救助对象到省、市级精准扶贫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可报销部分不得超过20%。超过部分患者可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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